根据协议,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亿元(人民币,下同)。本公司、吉林电力、电力成套、11水电局分别持股40%、35%、20%和5%,按股本分别出资5.2亿元、4.55亿元、2.6亿元和6500万元。
中国电力将以资产注入和现金的形式为合资公司出资,包括其在灵川风电、灵山风电和金子山风电的股权。
合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开发投资;电力生产与供应;电力工程;环境保护工程;节能项目开发;工业废物开发利用;电力总设施承包,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从事电力设施的招标、采购、安装、维护、测试;生产监督等代理服务;煤炭及其制品销售;物流仓储服务;境外电力业务开发、投资、建设、经营管理。
这家国有公司拥有这家国有公司约60%的股份。
